【新闻主体】“十分钟后,我将脱光衣服在五一市民广场周围裸体行走。”21日下午,一男子告诉记者,他是内蒙古人,笔名李索伦。他从某高校退学后,写了一部关于自己的小说,“书名叫《非此非彼》,内容主要是探讨怎样活得像个人。”今年10月中旬,他完成了初稿,总计2万多字。找到出版社后,他觉得出
版的希望不大,于是产生了以裸奔形式来推销新书的念头:“我就是想出名。”(11月22日《长沙晚报》) 书名叫《非此非彼》,内容主要是探讨怎样活得像个人,可是,一裸奔就近乎兽,他还怎样活得像个人?“我就是想出名。”可出了恶名其意义又何在呢? 一个人的作为无论在何时都不能丢弃自己的尊严,任何广告的形式都应当遵守道德的底线及法律的底线,冲出这个底线就背离了作为一个人的起码价值与责任,更不要说是一个想出名的尚未成为作家的作家了。是的,有些女人以暴露为美并出了名,但那样的“名”本身并不干净,男人并不具备这样的出名要件也企图以暴露出名,所得到的“名”岂非更肮脏?无数凭奇凭怪的乌七八糟的广告已经把天下搞得够乌烟瘴气了,以“探讨怎样活得像个人”为主要内容的《非此非彼》以这样的形式来推销,岂不是注定会得到一个非驴非马式的尴尬结局。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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