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1月21日电 记者宋学春报道:“突出贡献人才功勋奖,奖励人民币100万元”、“突出贡献人才奖,奖励人民币20万元”。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青岛市今天再次制定出台《青岛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办法》。
据介绍,19
92年6月,青岛颁布了《青岛市奖励贡献突出人才暂行办法》,每两年对突出贡献人才组织实施一次奖励。迄今为止已组织实施8次,奖励92人次。青岛市新出台的奖励办法,突出了对拥有重大发明创造、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人才的奖励;明确规定每次奖励人数最多不超过10人,并强调“青岛市贡献突出人才功勋奖”年度内若无适合条件的人选,可以空缺;奖励每年组织实施一次。
《华东新闻》 (2005年11月22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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