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在游泳俱乐部学游泳却不幸摔倒在泳池边,把嘴唇磕成了“兔唇”,7岁的小雷认为这是教练失职造成,起诉要求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在内的损失。昨天,市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4年11月,小雷参加了游泳俱乐部,教练一人带七八个小学员。小雷的母亲表示,游泳前教练会让孩子们做热身运动,项
目就是围着游泳池跑5圈。“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孩子那么小,万一滑倒摔进池子怎么办?”热身之后是学习跳水,学员排队从跳台上跳到游泳池里,游上岸后再跑回来继续跳水,就在小雷登上台阶跑回跳台的时候事故发生了,小雷在游泳池的拐弯处摔倒,嘴唇正磕在地上。“地上的水都被染红了,教练给他冲掉血一看,孩子嘴唇磕穿了,成了个洞。”教练和小雷的母亲把他送到医院,孩子疼得直打哆嗦。医生诊断,小雷嘴唇创口贯通,伤痕长达4厘米。因缝合后出现感染,小雷反复去了几次医院却仍不能把疤痕消除掉。
“教练没有在旁边扶着是教练失职。”“游泳馆不是托儿所,体育运动有风险。”当庭,小雷的父母和游泳俱乐部针锋相对。俱乐部表示,教练是有教练资格和救生员资格的合格教练,因为每个班有七八个孩子,教练不可能每个孩子都去搀扶,但教练肯定提醒过要慢点跑,但小雷的母亲却表示,她陪孩子在游泳馆训练时并未听到教练这样嘱咐。因双方为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法庭休庭后择日宣判。(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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