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我们将对人行道上的‘害人螺栓’做地毯式清查,发现一处就立刻清理掉。”昨日,市南区建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看到早报日前刊发的《残留螺栓“下绊”女童面缝四针》的消息后,他们研究决定,由城管行政执法局和道路养护管理处协同清理路上的“害人螺栓”。至昨日下午
5时,他们将发现的114处“害人螺栓”做出详细登记,今日开始清除。 “先不管‘害人螺栓’的责任单位是谁,先清理了再说。”昨日,市南区建管局修局长告诉记者,从昨日起,该区的城管行政执法局已经开始上路清查所有路段的“害人螺栓”。发现能找到责任单位的“害人螺栓”立刻责令该单位清除,无法找到责任单位的,就将其准确位置记录下来,然后汇总到道路养护管理处,由道路养护人员清除。 “这些‘害人螺栓’都是公用设施长期以来留下的尾巴。”修局长说,由于安装公用设施不需要审批登记,所以许多相关部门在安装、拆除公用设施时,存在较大随意性,城管执法部门也没有执法依据。修局长表示,他们将考虑建立一个公用设施的安装登记制度,使不需审批的公用设施有据可查,防止出现“害人螺栓”伤人后找不到责任单位的事情发生。(记者赵健鹏) 11月18日,8岁女童蓉蓉在上学路上被人行道突起的一个螺栓绊倒,面部摔伤后缝了4针。蓉蓉的母亲准备找安装螺栓的责任单位“讨个说法”时发现,螺栓是公用设施遗留下的,因公用设施没有主管部门统一审批管理,所以无法找到责任单位。报道第二天刊发后,记者在市民周女士的带领下,在广西路至湖北路的中山路上发现,不足200米的人行道上竟然有14个“害人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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