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做出的这一重大决策,对于地处开放前沿、正在迈向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的青岛来说,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率先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突出发挥青岛龙头带
动作用的迫切需要。省委、省政府确立了青岛的龙头地位,并以此为核心着力打造山东半岛城市群和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两大品牌,形成了“青岛强则半岛强,半岛强则山东强”的共识。而从目前青岛的发展态势看,要真正成为全省龙头,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重点之一在于增强所辖五个郊区市的实力。五个郊区市面积、人口分别占全市总量的89.4%、65.5%,县域经济也占全市经济总量的50%以上。与学赶目标苏州市相比,青岛的县域经济发展差距显而易见。可以说,青岛与苏州的差距就在于县域的差距。而要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就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青岛的繁荣强大提供有力支持,打造雄厚基础。
青岛有条件率先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我国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提出来的,旨在通过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工农互动,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机制。近年来,青岛市紧紧围绕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构筑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框架、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三件大事”,大力发展港口、旅游、海洋“三大特色经济”,着力建设电子家电、石油化工、交通运输设备、新材料“四大工业基地”,加快培育家电、电子、石化、造船、汽车、港口“六大产业集群”,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经济社会进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轨道,成为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品牌之都,特别是“三点布局、一线展开、组团发展”大城市框架的初步形成,市郊工业的快速崛起,为城乡互动、一体推进搭建了平台,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能力显著增强,正在进行的城市七大组团发展,使沿线的胶南、胶州、即墨以及黄岛、城阳等区市的广大农村地区进入了城市化发展轨道。
率先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不是一哄而上,盲目跟进。市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实行两套标准:一套标准是按照全国的统一要求来建设,另一套标准是对城市组团发展中涉及的村庄要按照城市的标准来规划、建设和管理。但具体到各个郊区市来说,情况不同,基础条件不一样,建设的标准、速度也不可能一样,新农村的建成也要有先有后,不能一刀切,更不能把新农村建设搞成“大呼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富裕农民,要坚决防止和避免因片面追求新农村建设形象而出现加重村集体和农民负担的现象,真正让农民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率先建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社会更加和谐的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20字目标要求,使新农村建设这一老话题承载着更多新涵义。我们现在建设的新农村,是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的新农村,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全面发展的新农村。要消除新农村建设就是盖新房、修街道、搞整洁、种花草的片面认识,把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与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文明结合起来,既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转变农村脏乱差的面貌,又要顺应农民求知、求美、求乐、求安的需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周庆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