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萨·莱尼特·克拉克
女大男小的婚姻近几年在美国时有所闻,日前佐治亚州一名37岁的妇女与一名年仅15岁的少年结为了合法夫妇。不过在他们成
婚的第二天,新娘就因被指控猥亵罪遭到了拘捕。这桩轰动佐治亚州的婚
姻暴露了该州婚姻法的一个巨大漏洞,并引起了关于一条法律条款废立的争论。
13岁男孩禁不住大人诱惑
据美国媒体2005年11月16日报道,这对夫妇的相遇始于两年前,当时35岁的莉萨·莱尼特·克拉克遇到儿子的好友、一个13岁的英俊男孩,竟然对他一见钟情。而这个小男孩也禁不住风韵尚存、穿着开放的克拉克的诱惑,陷入了她的“情网”之中。最后,克拉克竟然与少年有了“爱的结晶”。
11月初,少年的祖母朱蒂·海勒斯无意间发现了他们之间的情书,不禁勃然大怒。她痛斥克拉克说:“这是我一生中听说过的最恶心的事情,假如是发生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女孩身上,那个男的早就被吊死了。”随后,她向警方报告了这件事。
37岁女人被捕仍不愿离婚
但是,这对年龄相差22岁的鸳鸯并没有因为事情曝光而分手,相反,他们竟然私奔了!等警察赶到时,他们已经拿到了签字盖章的结婚证,成了合法夫妻。
不过,警方并没有给他们留下度蜜月的时间,克拉克被控以猥亵儿童、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罪名而遭逮捕。
此案的听证会将在11月30日举行。少年的祖母海勒斯希望法官能判处这桩婚姻无效,但克拉克已经通过律师表示,她不会与少年离婚,尽管这桩婚姻并不能使她免受猥亵罪的指控。根据佐治亚州的法律,猥亵罪最高可被判处25年监禁,而且在出狱后还需要戴着电子监控器,以防其再次犯案。(康娟)
“女方有孕,男女双方不论年龄大小都可结婚”
为什么一名年仅15岁的少年竟能如此顺利地拿到结婚证。为他们颁发结婚证的法官詹妮弗·伯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她严格执行了该州的法律规定。
佐治亚州的婚姻法规定的最小结婚年龄为16岁,但在18岁成年前结婚必须得到父亲或母亲或者监护人的同意。然而,这条法律还规定了一个例外情况,在女方有孕的情况下,男女双方不论年龄大小都可以结婚,不必经过任何人同意。据悉,这条法律制定于上世纪60年代,当初的目的是为了减少非婚生子女的数量,同时也保护青少年、特别是少女的权益。然而随着社会的变化,法律中存在的隐形漏洞也暴露出来了。
就在去年,一个13岁的小女孩和一个14岁的男孩在这条法律的“保驾护航”下,得以“奉子成婚”。该州共和党议员卡拉认为克拉克一案是对该州法律的一个巨大的嘲弄。她提出一项议案,即便女方有孕,年龄未满16周岁的少年也不得未经父母同意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