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发布第2号通告 禽流感疫苗必须统一定购 早报讯昨日,记者从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获悉,指挥部发布了第2号通告,通告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实行统一定购,由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逐级供应,不
得擅自对社会销售。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私自经营。 通告要求,未经农业部正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研发、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特别是禽流感疫苗。对擅自研制、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饲养场(户)必须使用国家定点厂家的疫苗产品,并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和防伪标识。非国家定点厂家的疫苗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畜牧、工商、公安等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权限,检查禽用疫苗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疫苗的违法犯罪行为。(记者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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