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冰冰凉室温已达标市民维权犯了难:如按规定,供热公司不会退给一分钱
晚报讯 “已经供热两天了,家中的暖气片还是冰凉的,但室温却达到了十六七度。”昨天,不少市民打通本报的供热热线,反映这一令他们头疼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重视这一现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昨天下午2时许,
家住大埠东小区2号楼的居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家里的暖气片从供热开始至今没热过,多次打供热公司电话,就是没人来检修。她说,由于昨天天气较好,暖气片虽是冰凉的,自己一测量,家里的温度却达到16度以上。“我们并没享受到集中供热,而如果按照市里的规定,供热公司不会退给我们一分钱,我们心里很不平衡。”刘女士说。
“交了钱,却买不到热,这钱不白花了吗?”家住交运广场B楼的市民也反映了同样情况,他们认为,既然热是商品,市民出钱购买了,供热公司因种种原因没有将热送到居民家中,就应赔偿损失。
“供热初期,家里暖气不热,请他们上门测温,都不来。过两天来测,系统调整好了,暖气也热了,这时温度肯定能达标,但前几天不热的天数他们会不会给退钱?”一些市民质问供热公司的做法。他们建议,针对每年供热初期出现的这种情况,我市应出台相应规定,真正维护市民的权益,不能让供热公司钻了空子。记者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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