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称,绿地改建不但需有关部门批准并要经业主大会通过
公共绿地改建停车场
近日,东部某小区业主委员会张贴通知,大致意思是该小区公共绿地将部分改建成一个露天停车场,以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几乎与此同时,反对的声音也此起彼
伏,“由于该小区规划的绿地原来并不多,这样再动用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绿地,来满足部分业主是不合适的。”一位吕姓业主如是说。
据了解,该小区在规划时,开发商未料到私家车的急速增长。因此,个别业主无奈之下将车停在了公共绿地上,该小区一名王姓业主委员称,许多业主认为绿地上停车破坏了绿地,因此他们想干脆在绿地上划出一块地方铺上水泥建公共停车位,借以解决小区停车位紧张的问题。
保护绿地Vs解决停车难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许多业主及业主委员都坦率地发表了各自观点。
一名梁姓业主反映,小区绿地作为景观,是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改建停车场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另一名王姓业主称,小区绿地原本就不多,不应当再破坏绿地了。解决停车难只是解决了部分业主的困难,而破坏公共绿地是影响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因此这种做法不应当。
主张设立停车场的曹先生则认为,他们这样做没有损害全体业主利益,反倒为全体业主谋取了经济利益。他们在改建停车场后收取停车费,将作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部位的维修资金。如此,既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也使全体业主得到了利益。
改建绿地须经批准
王西涛(市物业办副主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城市绿化不容任何人、任何单位破坏,它同样包括小区内的绿地植被。如果发现任何擅自破坏小区公共绿地的行为,业主都可以向园林及城管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小区确需将绿地改建成某种公用设施的情况,可以在全体业主参加投票通过后,再经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后,小区绿地才能改建其他公用场所,如停车场、健身场所等。
擅改绿地违法
陈洁(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业主委员会擅自将小区公共绿地改建停车场,这种行为不合法。业主在购买小区房屋后,业主当然有使用小区土地的权利,但是这种使用权利必须在土地所有人授权的范围内行使。也就是说,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土地用途内使用,规划绿地则只能当绿地使用,否则擅自更改用途的行为是侵权违法的。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