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规定:物业评优必须先成立业主委员会
推动物业公司积极支持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当前物业管理中的当务之急。近日,北京市出台规定:今后北京小区在参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和“北京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时,其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将成为一个重
要考核指标。
据介绍,目前北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只有400多个,仅占到10%左右,多数小区,包括一些被评为“国优”或“市优”的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此次制订这个规定,就是考虑到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将来小区在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等方面,都应该有业主委员会的参与。
显然,该政策将直指目前北京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现实问题。
据央视正在进行的调查显示,83.68%的人认为小区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近26%的网友认为业主委员会不能成立是“开发商、物业公司设置障碍”的原因。据《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