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讯
因酒后乱性,建阳市某局长竟强行欲与酒店服务员发生性关系。14日,该局长因强奸罪(未遂)一审被建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9月1日晚8时到10时许,被告人周某在建阳市某酒店OK厅包间娱乐。期间,该酒店多名员工到包间敬酒、陪舞,周对被害人曾某进行语言及身体上的挑逗,曾不堪
忍受逃至别的包间,周又追至别的包间,以出去谈话为由强行将曾拉到酒店附近的公园内。之后,周强行掀开曾的衣服进行抚摸、亲吻,并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由于曾的哭喊和挣扎,周在曾的体外射精。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通讯员林采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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