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5-11-17 03:46:28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05)青执一字第156号 关于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执行青岛正王实业有限公司一案,由 于被执行人青岛正王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我院将对其所有 &nbs p;的位于即墨市鹤山路659-675号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相关权利人如 有异议,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视自动放弃,本院 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098412 2005年11月17日
公告
(2005)青执一字第156号
关于中信银行青岛分行申请执行青岛正王实业有限公司一案,由
于被执行人青岛正王实业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我院将对其所有
&nbs
有异议,自本公告公告之日起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视自动放弃,本院
将依法拍卖上述房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098412
200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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