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会写自己名字的六旬老汉,却冒充总经理,以提供投资机会赚大钱为名,诈骗他人钱财。记者昨天从芝罘区法院获悉,此人被判刑7年。
今年61岁的王某家住芝罘区白菊街。2001年1月,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2年2月被减刑释放。
出狱后的王某仍不思悔改,对外宣称自己是东南亚建材出口
公司总经理,并制作了配套的企业个人身份假证明。他经常到家附近的一家诊所求医问药,与诊所老板于某熟悉起来。王某多次自称与他人合伙经营水泥及大理石生意,并大谈生意经;于某渐渐地对他产生了信任。
今年5月,王某“不经意间”提出自己手上有笔建材生意,但不愿意与以前的合伙人合作了,如果于某想做,只需投资8000元,几个月后,便可得到3倍以上的利润。于某毫不犹豫地将8000元交给了他。王某打收条时,于某才发现王某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几天后,于某向女友说起此事,女友表示怀疑,两人当即找到王某,王某告诉他们钱已付给别人做好处费了,回报不久便可送上门去。又过了几日,于某再次联系王某时,王某已不见踪影。于某报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王某连水泥报价单都看不懂,因为他根本不识字,而他所称的东南亚建材进出口公司办公地点就在自己的租赁房内,其所有的“固定资产”不过是一大包过期单据。后经警方审讯,他从1997年至今年5月间,以做生意急需资金、入股分红等为名,先后骗取8人人民币共计13万余元。
(泽英 顾磊 同波 于君)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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