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9时,一个特殊的故意杀人案件在肥东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被害人林志刚是马湖乡村民,而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他的父亲林高原、叔叔林守富、表叔胡道元。
“我们是为民除害”
庭审中,对于杀死林志刚的作案事实,林高原等三人均供认不讳。“我们都是被逼无奈,这
孩子无恶不作,竟然强奸自己的亲生母亲!”林高原在庭上无比沉痛地供述。
据被害人林志刚的叔叔林守富供述,在村里,上至60多岁的老太婆,下至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林志刚都曾有过非礼行为。而平时的小偷小摸行为几乎天天都有,村民们远远见到他都心惊胆战。
林高原在庭上提到,村民们经常来找他反映林志刚的恶行,最多的一天竟有12人。他实在承受不了这巨大的压力,“我怎么对得起乡里乡亲啊!”
于是,他们选择了以“家法”来制裁这个孽子,在林家老屋的大水缸里溺死了林志刚,“水缸里的水是我亲手装上的。”林高原淡淡地说。
只顾家法忘国法
记者在庭审中发现,三被告人的文化程度相当低下,林高原是文盲,而林守富、胡道元也仅有小学文化。他们不仅没有委托辩护人,而且在自己陈述时,也总是说自己“讲不上来”、“没得讲”。
记者注意到,庭审开始时,审判长核查被告人身份时,问及民族时,林高原竟然一脸茫然。而他陈述时,也总是强调“我们都是土百姓,是文盲。”
林守富说,他们杀林志刚是出于为民除害的想法,内心也是非常难过,毕竟哥哥30多岁才有了这个儿子。他也知道当时他们思想冲动、认识不足,只考虑了家法,却忽略了国法。
联名信成呈堂证供
昨日,有十多位马湖乡村民旁听了庭审,他们纷纷表示,当时的联名信他们每家每户都郑重地签上了名。
庭审中,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将马湖乡50多名村民的联名信作为重要证据之一在庭上出示。三被告人做完最后陈述后,公诉人表示被告人的行为主观上是出于义愤,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同时三人均主动投案自首,建议法院从轻判处。而审判人员则表示,将结合本案案情并考虑被害人的情况做出综合评议后,再择期进行宣判。(本报记者刘玲君
黄冠雄) (本文所有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