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一号通缉令第6号人物余买松被判死刑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刘琼 通讯员 穗法宣)年仅23岁的情人以怀孕为由提出要10万元抚养费,男方竟一刀将其砍死,然后逃亡越南。在逃亡期间,凶手两次试图自杀,但最后在走投无路之下回国并落网。近日,被广东省公安
厅一号通缉令悬赏通缉9个月的番禺杀人逃犯余买松在广州市中院接受宣判,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曾腰缠百万无奈好赌成性
2004年4月12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出2004年第一号通缉令,在全省公开悬赏通缉90名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重要疑犯,其中第6号人物就是余买松。
2005年1月26日,余买松落网。2005年3月1日,余被番禺区检察院批捕。
据悉,这名逃亡海外16个月的杀人疑犯,落网后反而一脸坦然。
余买松,化名陆东明,50岁,汉族,广东省珠海市斗门人,文化程度高中,住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他有过一段辉煌的日子:做过啤酒代理商,开过批发部,还有一家歌舞厅,腰缠近百万,在当地小有名气。1998年以后,由于好赌,余经常到澳门“试手气”,曾创下一晚豪输数十万元的纪录。输光了,他便以歌舞厅作抵押,还借了高利贷。最后,竟输了100多万元。为了躲债,他只身来到番禺。
情妇索要10万抚养费被杀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余买松买下了番禺区石镇东怡新区东雅园20座1梯904房。2003年3月,他酒后来到一家歌舞厅,与被害人刘某一见钟情,当晚便带刘某回了家,开始了同居生活。刘某很快便怀了孕,之后便以怀孕需抚养费为由,让余给10万元,两人为此多次争执。
同年9月28日下午3时,刘某又一次提出要10万元,并再次遭到余的拒绝。一怒之下,刘某拿出菜刀威胁余买松,余买松将刘某手中的菜刀打落在地,并顺手操起茶几上的烟灰缸将刘某砸昏,并将刘某抱入洗手间,后又从客厅捡起菜刀朝她脖子上砍去……
杀人之后,余买松将刘某的尸体拖入客房,在清洗现场后逃之夭夭。
4天之后,小区保安闻到904房发出尸臭味,遂破门而入,这才发现了已经高度腐败的刘某。后经法医鉴定:刘某系被锐器致颈部大血管离断并失血性休克死亡,属他杀。
逃亡越南半年内两度自杀
余买松先逃到广西,接着又偷渡到越南。逃亡的日子不好过,加上身上的钱没剩多少,2004年6月,余用刀自刎,但被救下。同年7月,他从二楼跳下,可仍然没死成,双腿却从此不灵便了。
房东担心他死在自家,就将他赶了出去。走投无路的余买松乘上了回国的火车。
2005年1月26日上午,余买松落网。戴着锃亮的手铐,他如释重负……
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买松杀人的手段凶残,后果极其严重,故其辩护人认为被害人刘某有过错在先,要求从轻处罚的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遂判决被告人余买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与此同时,法院判决被告人余买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永方、宋兴娥(刘某的父母)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03623.4元。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