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11月14日讯 北京奥运会吉祥物自从11月11日正式公布后,吉祥物本身所蕴涵的商机一时间吸引了众多眼球——今天早上7点多,济南年仅19岁的大学生明永飞就来到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要求将“福娃”二字注成商标。
明永飞是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管理工程系的一名大二学生,他想要注册的商品有食品
、奶制品、童装、体育器械和玩具等类别。当记者问他为什么单单挑选这几类商品的时,小明解释说,商标共45个大类,全注下来,一个是经济条件不允许,另外也不太合适。他举例说,如果将“麦当劳”用在汽车上就有点不伦不类,同样,“福娃”用到化工等产品和服务上也缺乏显著特点,意义不大。说到申请注册的动机,小明表示是受到了辽宁盼盼集团将北京亚运会的吉祥物熊猫“盼盼”抢注为防盗门商标从而做大做强的启发。
经山东白兔商标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初步查询,“福娃”这个名称作为商标早在2003年便被国内企业在不少商品类别上提前注册了,而小明的注册选择就只剩下了体育器械和玩具。那么,作为个人能否注册商标,“福娃”注成企业或个人专属的商标是否与北京奥运吉祥物相冲突,能否造成知识产权侵权?
山东白兔商标代理公司的总经理李芳告诉记者,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2002年就放开了对自然人注册商标的限制,目前国内江浙、广东及辽宁等地“职业注标人”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近年来,济南市个人注册商标的越来越多,“炒标”赚钱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据报道,北京奥组委已经将5个福娃的名字和形象作为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加以保护,因此,针对奥运吉祥物申请注册的风险还是非常大的。不过,目前尚未看到国家商标局公布有关这组标志及名称已被申请或其它特殊保护的具体条款。因此,究竟能否注册,目前还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记者今天还看到,浙江一男子今天一早就把钱款汇到白兔公司,要求将五个福娃的图形连同“福旺”这个名称一同注成服装商标,由于直接构成了侵权,其图形部分已被拒绝。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