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婚姻登记的服务水平,城阳区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和青岛市民政局《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规范办证程序,加大对婚姻登记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营造出
良好的执法环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服务软环境建设。婚姻登记工作注重的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理念。为了营造舒适、人性化的登记场所,今年5月初,该区花大力气,投资3万余元,对婚姻登记处进行了全面的装修和改造。同时,按职能科学设置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颁证室和档案室,实行了当事人零距离开放式的接待服务新方式,树立了政府以民为本的服务形象。
开展政务公开,强化服务质量。该区在原政务公开的基础上,重新改造和设计登记工作流程,实行办证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婚事服务“四公开”,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制作婚姻登记须知,免费发放给婚姻当事人;婚姻登记员实行统一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规范了登记员的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在门口设立咨询台,配备了专职服务引导员,引导当事人到相应的窗口办理登记。
推行婚姻诚信机制建设。一是制作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告知书、无婚姻登记记录声明书。在办理登记前由工作人员发放给当事人,由当事人当面签署书面承诺,明确法律责任,使当事人充分知晓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提高当事人的婚姻诚信意识。二是按婚姻登记《声明书》的要求,严把当事人签名和口头承诺关。
开拓创新,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自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对婚姻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改变人们“重民间仪式,轻法律登记”的观念和作法,该区自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日起,就免费推行隆重的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今年的“十.一”国庆日,该区又在城阳人民广场举行了“情系新人”大型集体颁证仪式,通过郑重承诺,使当事人能够铭记自己的道德责任和法律意识,对今后婚姻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更深刻的理解。这一婚姻登记模式的改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许廷娟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