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爆炸与消防安全常识(一) 火灾及其种类是怎样的?答: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根据国家标准,火灾分为A、B、C、D四类。A类火灾:固体火灾,如:木材、棉、毛等火灾;B类火灾:液体火灾,如:汽油、柴油、原油等火灾;C类火灾:气体火灾
,如:煤气、液化石油气、甲烷等火灾;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等金属火灾。 燃烧及其特征是怎样的?
燃烧是一种同时有光和热发生的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燃烧反应具有如下3个特征:是一个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放出大量的热;发光。
金属钠与氯气能发生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同时伴随大量的热量放出,并产生光,故金属钠在氯气中的剧烈反应属于燃烧。
灯泡发光由于没有发生氧化还原反应,故不属于燃烧。燃烧必须同时具备哪几个条件?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或称三要素):(1)有可燃物存在,固体物质如木材、煤、硫磺;液体物质如汽油、苯;气体物质如氢气、乙炔等。
(2)有助燃物存在,即有氧化剂存在,常见的氧化剂有空气(其中的氧),纯氧或其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
(3)有点火源存在,如高温的灼热体,撞击或摩擦所产生的热量或火灾、电气火花、静电火花、明火、化学反应热、绝热压缩产生的热能等。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会引起燃烧。火灾等级标准是如何划分的?
答:(1)一次火灾所造成的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于特大火灾:死亡10人及10人以上的;重伤20人及20人以上的;死亡及重伤20人及20人以上的;受灾50户及50户以上的;烧毁财物损失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的。
(2)一次火灾所造成的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于重大火灾: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伤10人及10人以上的;死亡和重伤10人及10人以上的;受灾30户及30户以上的;烧毁财物损失30万元及30万元以上的。
(3)除特大火灾和重大火灾之外,其他的就属于一般火灾。什么是爆炸?
答:物质自一种状态迅速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很大能量,同时产生气体以很大压力向四周扩散,伴随着巨大的声响,这种现象就是爆炸。爆炸可分为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物理性爆炸是由物理变化引起的:如液体变成蒸气或气体膨胀,压力急剧增加,容器承受不了,因而发生爆炸,蒸汽锅炉、压缩和液化气钢瓶的爆炸就属于此,这种爆炸前后物质的性质及化学成分不改变;化学性爆炸是物质本身发生了化学反应,产生出大量的气体和很高的温度而形成爆炸。如爆炸物品的爆炸,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混合的爆炸等。这种爆炸能直接造成火灾,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
爆炸性物质有哪些?
答:爆炸性物质是某些化合物或混合物受到高热、冲击等外力作用,瞬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能量和气体而发生爆炸。这种物质有:起爆药。如雷汞、叠氮铅、黑索金(环三次甲基三硝胺)等;猛性炸药。如梯恩梯(三硝基甲苯)、硝化甘油、硝胺炸药、黑色火药、氯酸盐类和过氯酸盐类等;烟火药。这种药剂的成分不固定,主要是氧化剂、可燃物质和显色的添加剂。
爆炸性物质的特点:(1)敏感度。炸药在外界条件的影响下,发生爆炸反应的难易程度称为敏感度。敏感度越高,所需要的起爆能超小,因而也就越易发生燃烧或爆炸。在保管、储运和使用时要充分了解炸药的敏感度,以防发生事故、保证安全。(2)安定性。炸药在长期储存中,保持其物理化学性质不变的能力称为安定性。炸药容易变质的,其安定性不好,在保存中要特别小心。雷汞遇浓硫酸会发生猛烈的分解而爆炸。梯恩梯炸药受日光照射,会使敏感度增高,容易发生爆炸。硝胺炸药易吸潮结块而变质,爆炸能力降低。(3)殉爆性。爆炸性物质有一种特殊的性质,当一个炸药包爆炸时,能引起一个位于一定距离处的炸药包也发生爆炸,这就是殉爆性。在保管炸药时要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发生殉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