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有序、快捷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确保全市的信访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市近日成立了6个信访问题专项工作组,集中处理信访问题。
《信访条例》规定,对应由地方和基层解决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信访问
题发生地和信访人所在地,属于哪一地区、哪一级,信访人就应到哪一地区、哪一级去反映和解决;对属于应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人应到相关的市直部门去反映和解决。对此,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牵头成立了6个专项工作组,集中处理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信访问题。
这6个专项工作组的接访地址及联系电话分别是:市建委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在东海西路47号市建委一楼接访室,联系电话85727441;市政公用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在沂水路7号市政公用局接访室,联系电话83879534;市政府国资委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在山东路10号市政府国资委接访室,联系电话85817735;市计生委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在市南区闽江路7号2121房间,联系电话85912580;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在市北区利津路20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访中心,联系电话83821273;市民政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接访地点在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联系电话85912386。接访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特殊情况在工作日内随访随接。
据了解,根据新《信访条例》的规定,群众信访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更为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我市已采取了群众来信免贴邮票及来信件件有领导阅批、有处理措施、有反馈意见的“一信通”等做法。市信访部门吁请信访群众认真学习领会《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书信形式反映和解决信访问题;如果采取走访形式,应到有权处理的相关市直单位(如上述6个专项工作组)等反映问题,以文明、理性、有序的方式维护好自身权益,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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