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热办和市政公用执法大队开通投诉热线85736974、82887110
按照《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从明日零时起至明年4月5日,岛城市内四区市民家中温度若达不到标准(18℃±2℃,厨房不低于10℃)时,市民均可随时预约有关供热单位测温、升温。经供热
单位采取措施无效的,可按有关规定索赔。
退费计算方法
据了解,从昨天起,岛城各大供热单位均已开始点火烘炉,有的企业开始向用户低温运行供暖。据《供热条例》规定,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因用户装修、装饰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对采暖期内未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未供天数全额向用户退还热费。供用热双方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申请城市供热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不满意可举报
居民对于供热单位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可打市监督部门电话:青岛市供热办公室8573697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执法大队82887110,也可打12319供热服务热线投诉。此外,我市各区(市)供热管理部门投诉电话分别是: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科为88996583;城阳区燃气供热管理处为87868096;黄岛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处为86988683;保税区建设环保局技术设施处为86769691;即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为88553061;胶州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处为87202111;胶南市供热办公室为86160162;平度市公用事业管理处为87363355;莱西市燃气供热管理处为87420809。
测温市民签字
如果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市民可拨打各供热单位的服务热线要求测温,供热单位应按照规定或约定时间入户测温,测温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认可。居民若对供热单位的测温工作有异议的,可以拨打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门设立的测温热线电话83872782测量确定。潘修雷
早报“问暖热线”帮您解忧
早报讯截至昨日,早报“问暖热线”82881515和短信平台已经开通一周,先后接到近千名市民咨询信息,主要反映家中所面临的供暖实际困难和咨询有关供热政策。本报在及时采访市政公用局有关人员,展开追踪报道的同时,并把市民关心的焦点话题,反馈给了我市供热主管部门。
从明天起,我市开始进入今冬供暖期,市民若遇到烦心事,在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同时,既可拨打早报“问暖热线”诉说心声,也可通过免费短信平台反映:移动用户发送到08532015,小灵通用户发送到16532015,联通用户发送到1013532015。(记者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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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区供热单位服务电话
●青岛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北区南京路262号12319●青岛焦化制气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公司四方区镇平一路2号12319●青岛开源集团有限公司市南区漳浦路12号东部热力:85731408、85731408后海热电:8469511184628292●青岛浮山新区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区同安路602号88756162(公司)88780672(一小区)88780672(一小区)88734735(二小区)88734735(二小区)88758975(四小区)88758975(四小区)88758993(六小区)88758993(六小区)●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热力厂市北区镇江路12号85821724●青岛岳海热力有限公司市北区标山路130号三江站:82729392岳海站:83648208●青岛双星集团热力厂市南区瞿塘峡路39号82671377●青岛海天联片供热站市南区香港西路56号甲83866552●青岛大学后勤集团供热服务中心市南区宁夏路308号85951363●青岛金湖热力公司市南区金湖路1号85810404●青岛铁路建安实业总公司供热分公司市南区山西路34号82979666●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李沧区四流北路78号88082457●青岛鲁青热力有限公司四方区兴隆一路6号81853847●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供热中心市南区鱼山路5号82032485●青岛山花园供热站(热电集团接管)市南区红岛支路3号甲12319●青岛新兴换热公司(热电集团接管)市北区延吉路108号12319●青岛染织一厂换热站(华电委托热电管理)市北区沈阳路25号12319●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属崂山区城管局)崂山区香港东路197号8890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