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下来半年了,王茂旗等20多名农民工还是拿不到应得的血汗钱。无奈之下,他们拿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在沈阳街头“削价”叫卖。 当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也给了他们一个公道以后,却不料,最终判决书开出的竟是一张无法兑现的“
白条”——整整半年时间,生效判决书未能让他们拿回一分工钱! 生效判决书被“削价”叫卖,这类事着实令人尴尬。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法院本应运用国家强制力,依照法定程序,督促、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 利的实现———如果连法院判决这最权威的力量也指望不上,那么,农民工还能指望谁来帮他们讨回公道? 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能软弱无力,这事关司法部门的权威,事关公民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万万轻视不得。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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