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政府每月补贴我560元。”
市住宅发展中心调查显示:已有2361户居民住上廉租房,符合条件的市民请快申请。
“目前共有2361户居民享受到了廉租房的实惠。”昨天,市住宅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10月初开始的低保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目前已进入微机录入阶段,但从调查
的情况来看,也有个别低保家庭对政府在住房方面的优惠政策知之甚少。市住宅发展中心提醒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尽快申请办理廉租房。
申请面积“4”变“6”
新闻背景
据悉,从2001年12月起,我市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为2361户像刘焕斌、马惠芹这样的居民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截至2003年,我市市内四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去年8月,市政府又颁布了《青岛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申请标准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平方米调整到6平方米,保障面积标准由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提高到10平方米。本次低保家庭住房调查将于12月初全部结束,有关部门将根据调查的情况做出数据分析,建立住房需求和保障对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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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这样申请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个别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没有申请廉租房,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不了解申请廉租房的程序,“申请手续是不是很麻烦?”部分被调查对象存在类似的顾虑。市住宅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申请廉租房的市民需要提交材料包括:.
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证明;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自收到申请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市民申请廉租房要经过申请、审批、公示等规范程序。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一)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二)申请人取得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超过5年;(三)无房户或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不超过人均6平方米。
符合前款(一)至(二)项条件,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可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租金核减。
实物配租主要面向孤老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家庭。
■低保户我每月有补贴560元
在海岸路22号低保户马惠芹的家中记者看到,她一家4口租住在一套60多平方米的套二房中,“我租的这处房子每月租金500多元,如果让我个人承担的话,根本负担不起,由于我申请了政府廉租房,一家4口每月的房租补贴有560元,这样一来房租都由政府帮我分担了,也就是说我们一家4口住这房子不用自己掏钱,我真是太感谢政府了。”说这话的时候,马惠芹的声音有些哽咽。马惠芹的女儿患有眼疾,丈夫身有残疾,一家人以前租住的房子经常是“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一碰上雨天,家里所有的锅、盆都要“齐上阵”接雨水。从2002年开始,马惠琴一家开始享受廉租住房政策,记者看到,马惠芹的家里虽然很简陋,但整个家收拾得干干净净。卧室墙上的两张放大的全家福照片对于马惠芹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照片上的每一个人笑得都很开心,“我对现在住的房子很满意,布置房间的时候孩子说墙上缺了张全家福照片,我们一家人今年春节的时候就去了照相馆,这是我们第一次拍全家福。”马惠芹对记者说。
■调查个别人对廉租房有误解
据市住宅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共调查了17000余户低保家庭,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一些低保家庭无法通过报纸广播和电视了解政府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优惠政策。当被问及是否知道廉租房政策时,个别被调查对象显得有些茫然,甚至以为廉租房政策就是政府给免费分套房子。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采取以租金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目前共有2361户居民享受到了这一政策的实惠。
低保户刘焕斌就属于被调查的对象之一,刘焕斌一家4口原先住在云南路205号不足11平方米的房子里,他申请廉租房后,在滋阳路27号租了一处40多平方米的套二房,说起自己居住的廉租房,刘焕斌连称满意。刘焕斌所在的邹县路社区居委会王秀华主任告诉记者,居委会辖区内有2433户居民,其中低保户有51户,在这些低保户中有7户申请了廉租房。
算账
一个三口之家如果没有住房,政府将按照每人每平方米14元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即3×14×10(保障面积)=420元。如果该家庭已有住房,但达不到保障标准,则按照差额发放补贴。例如,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为3平方米,则应该领取的补贴则为3×14×(10-3)(保障面积)=2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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