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9日下午看到的那一幕裴女士就很气愤,同时她也在深深自责——如果当时能挺身而出帮那个老车夫一把,哪怕说一句话,也许那一男一女就不会那么猖狂。
9日16时40分,裴女士去四平市铁西区一幼儿园接孩子放学时,那里已经围了一大群人,一个30多岁的女子正在大声斥责一个人力车夫。原来,这辆人力车蹭到这
位女士的腿,她那条乳白色喇叭筒条绒裤脏了。
骂声越来越大,围观者越来越多。不一会儿,一个30多岁的男子开着车来了,男子下车拨开人群,直冲冲地走向人力车夫,伸手就打。女子一边推搡一边骂,骂声不堪入耳。
两人一唱一和逼着车夫回家取钱,赔裤子。40多岁的车夫左脸已经被打肿,低着头一个劲儿道歉。看车夫不可能回家拿钱,两人又逼车夫拿出身上所有的钱。寒风中,车夫哆哆嗦嗦地翻遍全身,只找出20多元钱。
男子一把拽过钱,递给女子,说了声“撕掉”。女子果真举起钱,就在车夫面前,一张张撕碎,然后扬长而去。
人群中,发出阵阵叹息声。车夫呆呆站在原地,低头看着满地碎币。
裴女士说,当时幼儿园正好放学,孩子们瞪着大眼睛好奇地望着这一幕,7岁的儿子一个劲儿问她,那个阿姨为什么要骂叔叔。裴女士说,那一刻,车夫表情痛苦不堪,20多元钱也许是他从早到晚冻了一天赚来的。如果换作自己,死的心都有了。她有些后悔,如果当时拨打110,如果当时站出来制止……
听到裴女士的叙述,记者也非常气愤,但记者赶到现场时人群已散。随后,记者咨询了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骆树波律师。律师认为,按照裴女士的描述,这一男一女的行为至少触犯了两项法律。
第一,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身权不容侵犯。即使人力车撞到女子也应交由派出所或交警队处理,擅自打骂人力车夫,已经违法,构成轻微伤需赔偿医药费,轻伤以上则触犯刑法。
第二,当街撕毁20多元人民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此外,如果证实这对男女使用暴力胁迫人力车夫交出血汗钱,则二人构成抢劫罪。
本报记者 黄烜 张林林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