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被法院处以拘留处罚后,第二天就交上了钱。昨日,记者从李沧区法院了解到,欠债不还的崔某在履行了还款协议后,被法院解除了拘留。
2003年起,崔某多次从韩某的店里购买石材,可是欠下1.2万余元的石材费后,始终以没钱为借口不肯还款。三天前,李沧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查询得知,崔某刚刚打赢了官司,
并从对方手中拿到6万元钱,立即前往崔某处执行其对韩某的欠款。崔某不仅拒不承认拿回钱的事情,还一再阻挠法官正常执法,执行法官当场决定,对其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前天下午,被关了一天的崔某终于后悔了,联系家人后,由家人带着所有的欠款赶到了法院。(于顺
韩继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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