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日前披露,深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发生群殴事件,导致1人死亡、3人受轻伤,11人受轻微伤。检方指控收教所前中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为群殴事件的幕后主使者,包括谢某在内的15人犯故意伤害罪。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但未宣判。
检方指控称,2004年1月13日,深
圳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队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召集该中队五楼的组长学员13人开会,授意他们教训从六楼调到五楼宿舍的十名“不安分”的学员。十名学员被分配到五楼不同房间,当天下午,他们刚进房间就遭到其他学员殴打。打人者当时以集体唱歌的方式掩盖打人及被害人喊叫的声音。当晚,被害人钟新雄被殴打后伤势严重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群殴事件还造成14人受伤。法医经过鉴定,钟新雄系钝物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在庭审中,被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的收容教育所前中队长谢某和民警李某均否认自己曾授意殴打学员。
同时出庭被控参与殴打的学员则辩称,他们参与殴打完全是被集体安排参加的。曾被指派担任大组长的学员刘某称,当日上午10时,任中队长的谢某召集13名5楼的学员开会,明确告诉他们,6楼的10名学员不服从管理,让他在上级面前很难堪,要他们好好教训教训他们。当日下午发生的群殴事件就是因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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