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娃有了保护伞
吉祥物已申请商标注册
晚报讯记者从北京奥组委获悉,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福娃”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了吉祥物奥林匹克标志备案手续,吉祥物商标已于11日申请注册。
北京奥组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未经北京奥组委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吉祥物。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为商业目的使用吉祥物,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使用吉祥物:将吉祥物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将吉祥物用于服务项目中;将吉祥物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吉祥物的商品;制造或者销售吉祥物;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我委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吉祥物的其他行为。
该负责人还表示,若发现任何侵犯吉祥物知识产权的行为,北京奥组委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举报传真010-64002577。(记者张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