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海门市公务员退出机制已经出台,打破了公务员管理中“只进不出”的格局。
根据该县规定,凡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年龄较大的公务员,符合退休条件并愿意提前退休的,将根据其提前退休时间增加1至3档的工资;对已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自愿辞职领办、创办、租赁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到非公企业、
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将一次性给予5至8年基本工资的辞职补偿金。同时,实行淘汰和惩戒机制,对试用期、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竞岗落岗,或存在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者,将给予淘汰;对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者,责令其引咎辞职。(记者
陆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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