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副市长张幸福总结经验再上台阶   烟台市的各项为老优待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
   “烟台市总人口647万,老年人95.6万,占人口的14.8%
。社会养老保障和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完善,老年福利、老年医疗、老年文教体等各项事业都有了长足发展。烟台市副市长、老龄委主任张幸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    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
   老龄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解决城乡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避免拖欠医保费。城市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并建立了全面的社会保险体系。农村养老保险完成了第13轮投保,现已覆盖100%的乡镇、98%的村。完善老年服务机构
   烟台市的养老服务机构已形成国家、集体和个人兴办的格局。全市现有敬老院127个,乡镇敬老院覆盖面已达100%。2001年以来,全市养老福利机构投入达1.27亿元,集体投资占70.2%。目前,烟台有养老机构257处,床位17780张,已收养老年人13494人。人均供养标准为2066元,其中集中供养标准平均2839元,对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当地平均水平相当,实现了“应保尽保”。
   发展社区医疗和社会救助烟台市把老年医疗保健列入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全市有近百处社区医疗服务点,医护人员为老年人建立了34000余份健康档案,每年为高龄老人免费查体,经常开展老年医疗知识普及活动。困难老人家庭每年可得到500至3000元不等的救助,还可享受医疗、住房、供热等优惠。为老维权服务活动全面启动
   烟台市的为老维权服务工作做到了“一证通”,各项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以148法律热线、法律援助联络室、老人维权岗等为载体,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老年人到司法部门咨询自身涉法事务全部免费;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对象”及其他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由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少。记者赵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