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日本人金子道雄在《日本的战争赔偿责任》一文中,谈到日本对甲午战争赔款的使用: 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年)之后,作为胜利者的权利,日本除要求割让台湾、澎湖列岛之外,还要求中国赔偿2亿两白银。按当时日元计算,加上利息,共计3.6亿日元。这笔巨额赔款相当
于当时日本4年的国家预算额。这些钱是怎么用的呢?是按照军事费用84.7%,皇室费用5.5%,教育基金2.8%及其他部分来分配的。日本为了实现军国日本、天皇制社会、教育立国的目的,最大限度地利用了这笔赔偿金。日本教育制度之所以能在一个很短的时期内建立起来也是依靠了这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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