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资产悬空
由于山东省的高速公路资产一直没有完全划归到山东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名下,导致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山东基建()涉嫌虚假陈述母公司信息。而按规定,山东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对省内所有已建成和将要建设的高速公路及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路桥实行统一贷款、统一建设、统
一经营、统一还贷、统一纳税。
《第一财经日报》近日得到一份山东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内部材料,其中这样陈述:“省国资委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后,按照省政府、原省国资局和省交通厅有关文件规定,帮助公司解决了久拖不决的资产到位问题,解决了作为上市公司母公司的资产虚假问题。”
这样的表述看起来资产不到位的问题已经解决,而事实并非如此。这份材料在随后明确该公司今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时却说:“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落实省政府、原国资局有关文件要求,将已确定划拨给我们的资产尽快落实到位,保障我们作为山东基建母公司资产与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一致性。”
连累山东基建
在2002 年3 月18
日上市的山东基建的招股说明书中,如此陈述了与母公司的关系:除了投入山东基建的资产之外,山东高速还拥有20条高速公路及一座桥梁。
山东基建招股说明书同时说,“截止到2000年底,山东高速拥有的高速公路总里程约为2006公里,2001 年9
月底达到2260公里,占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1/7,列全国第一位。本公司拥有的济青高速仅占山东高速所拥有高速公路总里程的1/7。山东高速公司的相关资产投入本公司或被本公司收购后,其仍拥有约1900公里的收费高速公路。”
而从上述山东高速内部材料可以看出,当时山东基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说的母公司资产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划到山东高速。据记者了解,现在,应该划拨给山东高速公路集团的路桥资产中,还有7条高速公路没有交付,具体是哪7条却不得而知,不过他们的所有权系山东省交通厅系统却无疑义。
利益驱动致划转不顺
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山东省政府、原国资局、交通厅相关文件规定的资产之所以到今天还没有完全划转,原因就是在于各方利益的博弈。
“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很赚钱,谁会舍得轻易放弃?”这位人士说。
据悉,2004年9月27日,山东基建曾发布公告:山东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的山东基建62.34%的国有股份转让给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这实际上就是把山东高速集团公司持有的山东基建股权全部转让给交通厅公路局。这一举动最后被于2004年6月18日成立的山东省国资委否定。山东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是67家省管企业之一,国资委是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其资产应由山东省国资委管理。
“这次转让最终没有完成。原因就是省国资委不同意。”山东基建的一位董事告诉记者,“到去年12月份,这部分资产最终被山东省国资委掌握。”“不过,交通厅还是想把这部分资产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是数以百亿计的资产啊。”上面这位人士说道。
管理高速公路无疑是个“肥缺”。据公开资料,仅今年上半年,山东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就收取通行费16.88亿元,利润达4.04亿元。去年全年共收取车辆通行费31.24亿元,经营开发收入13.17亿元。一个京福高速公路济南服务区今年前9个月的经营收入就超过了1.1亿元。(李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