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二手房的买卖也必须像新房一样,在互联网上交易。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从下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二手房网上交易,正式启用“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登录网址:www.szfdc.gov.cn)。
通知要求,自2005年11月1日起,我市二手房交易必须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买卖合同及转移登记申请表,否则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对于在此之前已经手工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依照通知的精神,可以继续使用到2005年12月31日。
通知还规定,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二手房交易,由经纪机构登录“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下载买卖合同及转移登记申请表;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二手房交易,可直接到产权登记部门的登记窗口下载买卖合同及转移登记申请表。
据了解,“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早在一年前就已经建立,后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小范围试用和不断完善,全面推广使用的条件现已成熟,主管部门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用。
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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