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的小张被朋友扶进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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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的朋友跟带硝酸上车的张某(左一)发生争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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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小张躺上了病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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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 一瓶硝酸伤了四个姑娘
昨晚带硝酸瓶乘车闯祸的张某趁姑娘们在医院治伤时逃跑被追回
“嘭!”昨晚6时30分左右,行驶到敦化路附近的一辆12路公交车上发出一声闷响,车上的四名姑娘顿时感觉腿部火辣辣的,随后袭来的是一阵难忍的刺痛。车上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味。“是硫酸(实为硝酸)!”车上有人说,车里的气氛在瞬间紧张起来。
公交车上四姑娘遭殃
昨晚8时,市南区君良烧伤医院。记者在这里见到了受伤的四名姑娘。一名姑娘腿部的皮肤已经成了焦炭色,是三度烧伤,另外三名姑娘一人腿被烧伤,一人臀部被烧伤,一人呼吸道被灼伤。
“晚上6点多,我和同事上了一辆12路公交车。”在阳光百货工作的姑娘小韩回忆说,“车上很拥挤,我和同事站在一个座位旁边,附近还有两个年轻姑娘。车开到敦化路附近时,车上突然‘嘭’的一声响,我突然感觉到腿上火辣辣的。我看到旁边座位上坐的一名中年男子手里拿着个瓶子,我下意识地往后躲了一下,以为瓶子里装的稀饭洒了,没当回事,可紧接着,腿上的皮肤生疼生疼的。”
急诊室里肇事者要跑
“当时车上乱起来,有人问‘是不是硫酸?’”一名被烧伤的范姓姑娘接着说道,“那名中年男子说‘是硝酸’。那男的手也受伤了。我们从伊春路下了车,赶紧打车去就近的四方区医院治疗。”小范说。
在四方区医院,姑娘们的伤口经过了初步的处理。“我们正在看伤时,那男的突然跑了!”小范说,“我们顾不上伤口的疼痛,跟在后面猛追,大约追了300多米,我们和随后赶来的民警一起把他堵住了。”
派出所内问明白情况
昨晚8时30分,记者赶到处理此事的市北区辽源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诉记者,在12路公交车洒漏硝酸的中年男子姓张,今年57岁,家住四方区开平路。据记者了解,车行至伊春路附近时,张某手中装硝酸的葡萄糖瓶子的瓶塞不知道怎么脱落,洒漏出的硝酸先喷溅到张某的手上,受惊吓的张某下意识撒手,装满硝酸的瓶子跌落至车厢地板上,硝酸伤到周围4名女乘客。
“张某就不该带着硝酸上公交车。”一名伤者的朋友在医院里提出这个问题,记者昨日就此采访市北公安分局民警,据民警介绍,目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对此没有规定,但民警建议市民上车时不要携带硝酸、硫酸、玻璃等危险物品,以免发生意外。根据实际情况,警方不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具体赔偿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截至今日凌晨本报付印时,四名姑娘还在医院治疗。(记者 段海鹰 闵妤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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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对话
记者正在君良烧伤医院采访时,张某也来到医院治疗。
记者:你拿的是什么?张某:硝酸。记者:你拿硝酸干什么?
张某:我刚刚在黄台路买的,准备回家刷马桶。
记者:是故意泼她们的吗?
张某:不是,瓶盖子突然弹开了,我一紧张,弄洒了硝酸,溅出来伤了她们,你看我手也被烧伤了。
记者:她们说你从四方区医院跑了,是这样吗?为什么要跑?
张某:我不是要逃跑,我是想去找我女儿。
记者: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
张某女儿:该怎么赔我们怎么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