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在主席台上。(新华社记者鞠鹏摄)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新华时评:建设和谐社会要从群众最关心问题入手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新华社评论员)《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实现这个目标,要特别突出地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都取得重大成就,也存在各种突出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面临各种挑战,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十一五”期间,要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环保和安全等问题。
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业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是我们要长期面对的突出难题。未来一个时期,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方面的压力都很大。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实施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
人民日报:促进社会和谐--四论认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充分认识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极其重要的意义,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对于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广泛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发展,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济日报:论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十一五”时期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方针和部署。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扎扎实实地把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之一,将和谐社会建设放到了突出位置。十六届五中全会又将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十一五”时期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