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11月7日讯(记者 严玲玲 通讯员 田强)一高三学生因无钱陪女友玩耍,又慑于父亲的威严不敢偷拿家里的钱,竟出门持刀抢劫。近日,他被天桥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了有期徒刑。
武某是省城某中学高三学生,2005年新学期开学后谈起了女朋友。因为经常陪女友出去玩耍消费,花销比较大,于是开始编造各
种理由向家里要钱。后来家人发现他不好好学习却谈起了恋爱,就停了他的零花钱。为此,武某多次偷拿家里的钱,也因此挨了父亲不少拳头。
2005年3月13日,武某陪女朋友出门玩耍后口袋里又没钱了,于是骑着自行车在大街上逛悠。19时许,武某发现穆某(女)独自一人边走边打电话,产生了抢劫念头。武某追赶穆某至韩家小庄一住户门前,从其背后夺穆某手中的小灵通未成,遂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威胁。因穆某反抗,武某持刀划伤了穆某的头部,并打伤穆某的面部,后将穆某挎包抢走。因包中有证件和重要文件,穆某死死抓住武某不放,武某威胁说,“再不放手就捅死你”,穆某被迫用小灵通将挎包换回。
2005年3月27日,公安机关将武某抓获归案。天桥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某抢劫罪名成立,但由于归案后自愿认罪,且其亲属能积极赔偿,于是在近日判处了武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认为,这起案件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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