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对王大尸骨进行处理
犯罪嫌疑人王二(左)接受讯问
19年前,鹤庆县
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弟弟在父亲的支持下杀死了哥哥,将其尸骨埋葬在猪圈长达18年,之后又将尸骨转移到野外;19年中,弟弟在噩梦与恐慌中度过;19年后,公安局长大接访,神秘人爆出猛料,嫌犯被抓获……
举报 神秘人爆出惊天大案
记者昨日获悉,鹤庆县公安局在一次公开接访中接到群众举报,破获了一起发生在19年前的恶性案件。
2005年7月27日上午,鹤庆县公安局局长张正武在鹤庆县街心花园进行公开接访活动,一名神秘人举报称:19年前,鹤庆县黄坪镇小罗开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受害人王大被家人打死后偷偷埋葬,此事一直未被村民及公安机关发觉。
面对举报人,张正武局长神色凝重,仔细记录了情况后,不动声色地送走了举报人。当天晚上,鹤庆县公安局党委会议室灯火通明。
7月28日上午,该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王明辉带领部分民警,悄悄离开县城,赶往小罗开村调查。随后几天里,他们化装成收购农产品的商人,跟村民处得十分融洽,并且从一些农民的口中获得了一些有关凶杀案的信息。
10多天过去,随着案情和线索的逐渐明晰,鹤庆县公安局果断决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并讯问。8月15日,公安机关正式传唤犯罪嫌疑人王二及其父亲。在黄坪派出所,王二父子耷拉着脑袋。王二的父亲已经70多岁,愧疚和无奈写在他沧桑的脸上。据办案人员介绍,王二父子在开始审讯后不久,就如实陈述了他们于19年前杀害王大的犯罪事实,只是部分细节还需要核实,还要对尸骨进行挖掘并作必要的检验。
指认 尸体起初被埋在猪圈
8月1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二带领侦查人员对埋葬胞兄王大的地点进行了指认。
侦查人员跟着王二走进他自己家里,令民警万万想不到的是,他指认埋葬胞兄的地点竟是自家的猪圈。在他的指认下,公安民警立即对猪圈进行勘察,然后取土挖掘。大约挖了4、5方土后,逐步挖出了一些残旧的塑料袋碎片,但一直没有发现受害者尸骨。这时,侦查人员意识到,犯罪嫌疑人王二可能还存在侥幸心理。大队长王明辉和黄坪派出所所长王国红经过短暂的交流,将王二叫到一边。
大队长王明辉问:“你究竟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你大哥的尸体究竟埋在哪里?”
王二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王明辉再问:“这19年来,你恐怕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事情都到这个份上,就别再拖泥带水的了,好吗?”
最后,知道脱不了干系的王二说:“好吧,我带你们去挖。”
王二带着侦查人员往小罗开村后的一座山上走去。经过几座坟头,王二在一处叫“青岗林”的地方停下了,仔细查看后,他指着一处有裸露出黄土的平地说:“先埋在猪圈,去年才转移到这里的”。侦查人员在那个位置开始挖土,不久,军用被、衣裤及破旧的编织袋被挖出来,随后,已经腐败发黑的骨头被清理出来。
回放 父亲看着他砍死亲哥
在众多的案卷材料和证据中,发生于在19年前的那一幕惨剧变得越来越清晰。
1982年1月,黄坪镇小罗开村王家的长子王大应征入伍,在昆明某部服役,
1985年1月退伍回家。当时,黄坪的农村条件还比较差,而王大家里条件更加艰苦,因此,王大父母历来都非常节俭,在村里被人视为“小气”,在外面呆了几年的王大回家后便感到比较窝囊。小罗开村原村长老尤说:农忙时节,因为干活比较累,其他人家请工都在下午两三点要吃一顿晌午饭,不外是馒头、面条等。可是王大的父母出于节俭考虑,即便在请工干活的时候也不做晌午饭吃,这让刚刚退伍回来的王大觉得很没有面子。于是一家人的矛盾不断升级,家里气氛越来越紧张。
1986年12月11日下午,因邻家一个小伙子结婚,王大的父亲为了节钱,没有将邻居结婚的事告诉王大,私自带着家人去做客。王大得知后,觉得自己跟邻居家的小伙子是同辈人,按农村规矩,不去做客很对不住人。王大越想越气愤,拿着斧头冲到朋友家中和父亲理论,因被旁人劝解没有动手。随后王大便当着众人的面给父亲磕了三个响头,宣布断绝父子关系。当天,王大背上行李,出门去找战友,最终没有找到,晚上不得不返回家。12月12日,王大又出去找战友,不干活。看到王大这个样子,父亲对老伴和次子王二说:“这个杂种,不把他整死,这个家过不成日子。”晚上,王大还是没有找到战友,又返回家中。
1986年12月14日凌晨4时左右,在父亲的默许下,经过激烈思想斗争的王二果断决定了一件事情。他拿了一把斧头,悄悄地摸到王大的床边,举起斧头对准王大的头砍了下去,熟睡中的王大被砍倒在地上,随后他又打了五六下。眼看王大没了动静,王二跑到父亲的床边告诉他刚才发生的事,发现父亲早已独自坐在床上听着旁边屋里的响动。
他静静地听王二说完,对王二说:“你不把他打死,他起来后你就得死。”王二说:“他已经不会动了”。最后王二用王大的军用被将其尸体裹好,再用绳子捆结实丢在床旁。天亮后一家人像没发生过任何事情一样。
1986年12月14日22时许,王二父子将王大的尸体扛到院内的猪圈里,在猪圈里挖了一个深坑,把尸体埋了。2005年清明节前夕,王二终于忍不住内心的煎熬,在晚上偷偷将大哥的尸骨挖起来,用编织袋装好后到后山“青岗林”挖了一个坑,将其埋葬后又用土填平。
煎熬 他在恐慌中度过19年
王二父子杀死王大后,在村里四处放风,说王大离家出走了,村里人都知道王大跟父亲断绝关系后便出去找战友了,都没有在意。时间一长,也就忘了。
小罗开村原村长老尤说,在这期间,村民们还传说某人在昆明遇到王大了,他领着一个女人,做着小生意。由于王大服役的部队就在昆明,村民也认为在情理中。而对内情了解的王二的母亲、妹妹一直缄默,没有向外人透露半点实情。
难道亲手杀死自己胞兄的王二能忍受得住良心的问责吗?王二接受采访时说:“这19年中,他一直生活在自责与不安之中,因为经常做噩梦,晚上不敢跟朋友一起睡觉,怕说梦话被别人知道,平常也不敢跟朋友来往,唯恐无意中说漏嘴。他的每一天都在恐慌中度过,他甚至发誓今生不结婚,就这样孤独地过完一生。但终因种种无奈,于1989年和邻村一个女孩结了婚。
毫不知情的媳妇一直被蒙在鼓里,她发现王二总是郁郁寡欢,性格孤僻,以为是清贫的生活给丈夫的压力所致,便给了他无微不至的关爱,且时时安慰他。
王二的老婆说:”每逢过年过节,她都问及大哥的情况,她认为时间这么长了,大哥心中再有怨气也应该消了,再怎么说都是骨肉亲人,并提议去昆明找找大哥,可是每次王二父子都平淡地岔开了话题,说他在外面混得好不理我们了,何必找他。”
得知事情真相后,王二的老婆:“我怎么跟一个魔鬼家庭一同生活了16年!”
截至发稿时,王二父子故意杀人一案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将于近日依法向大理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文中王大、王二系化名)
记者手记
按照我国刑事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一般最长追诉期为20年。本案发案时间是1986年12月14日,也就是说再过1年多,到了2006年12月15日以后,即便公安机关破获了本案,除非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否则法律也不能对王二父子的犯罪事实进行追诉。
也许是天意,就在这关键的一年多里,法网罩住了他们。
截至发稿时,王二父子故意杀人一案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法律如何惩处不是我们思考的范畴,司法机关自会按照规定处理,我们需要面对的问题是,这个社会上,包括朋友之间、同事之间和家庭成员之间,肯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且每时每刻都会发生,但我们了解家庭矛盾的手段有多种,比如坐下来慢慢谈、实在不行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千万别学本案中的王二父子采取极端方式。(通讯员陈钟武)
知识窗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