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晨报报道,两人提着火药枪上山打猎,不想其中一人拿的枪被树枝挂住走了火,将好友打死。近日,涪陵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决袁某有期徒刑两年,并支付6万余元赔偿金。
家住涪陵区某乡的袁某与同村的王某是好友。1月5日晚,袁某与王某一起上山打猎时,途中袁某所持的火药枪不慎被
树枝挂住,造成火药枪走火并击中王某右腿,导致王某右腿窝处静脉血管破裂,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司法鉴定,王某系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后,袁某对死者王某进行了安葬,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袁某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袁某的犯罪行为还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考虑在案发后,袁某系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通讯员胡苑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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