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要求供热公司退费,只要求能过一个暖暖和和的冬天。”家住仰口路的居民于先生说。
交了钱,家里的暖气片却不热,谁的心里也不会舒坦。在记者的调查中,深受多年供热之“苦”的市民是满腔的怨言,供热费越来越高,每年都要花上数千元,但却享受不到温暖。有的居
民晚上不得不打开电暖器,有的全家人一起到大超市中“蹭热”。一位市民的海外亲戚回家,因为享受不到这种热,晚上要回到丽晶大酒店去睡觉。
而市民要解决用热问题,常常要花上较长的时间和很大的精力,有时一拖多年,令人气恼不已。本报开通的供热热线,有的市民误以为是供热公司的热线电话,接通电话时往往火气很大,对此我们也非常理解市民的心情。
“供热公司应当是为居民服务的,我们花了钱,买了他们的热,把热供好是他们的责任,为啥一个个像大爷似的?”不少居民认为,目前虽然有多家供热公司供热,但供热是一种自然形成的垄断,一个小区选择了一家供热公司,就无法选择第二家,这种情况下,个别的供热公司以老大自居,服务意识差,服务不到位,推诿扯皮,难免会引起居民的反感。
让市民们不满意的地方还有不少,比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为18℃±2℃、但不得低于16℃,但多数供热公司将温度定在了16℃,很少有达到上限20℃的。天气好的时候,即使不供热,有的居民家中的温度也能够达到16℃,这时暖气片摸上去冰凉冰凉的,居民的心里哪能平衡?
说到底,要让居民用上舒心的热,还是需要供热单位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站在居民的角度想问题,少一些利,多一些义,营造一个和谐的供热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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