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敏海的父母
九年前,24岁的付敏海因涉嫌犯罪被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分局刑警队传讯。11天后,付敏海因全身软组织损伤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死亡。
九年多来,付敏海的父母为了替儿子讨要公道
不断奔波。目前,检察机关已指控当年的办案刑警谭晓波、
宋林涛使用肉刑逼取口供,造成付敏海死亡。今年9月1日,法院一审判决宋林涛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而另一个涉嫌犯罪的警察此前在被决定收押到看守所的当日,竟然从伊春区人民法院逃跑,至今不知所踪……
儿子被关押11天后死亡
1996年1月26日,是让孙慧贤老两口终身难忘的惨痛的一天。
“我们家的悲剧从这一天就开始了……”已满头白发的老人孙慧贤含泪告诉记者。
据孙慧贤回忆,那天下午,其小儿子付敏海被伊春公安分局刑警队二组探长谭晓波及警员宋林涛等人抓走,理由是刑警队接到群众举报,付敏海、臧清远、杨洪波等六人在伊春区、铁力市、长春等地涉嫌盗窃、抢劫、强奸。
当年2月6日,也就是付敏海被带走后的第11天,探长谭晓波突然让付敏海的哥哥去看望付敏海,并告知付敏海水肿无尿、病情严重,让其掏钱为弟弟治病。
据付敏海的哥哥介绍,当日他在伊春市第一医院看到了遍体鳞伤的弟弟。当时弟弟神志清醒地对他哭诉:“他们可把我打坏了,不按他们的意思说就打我。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得说,谭晓波和宋林涛打得最狠……”
当日17时,在付敏海哥哥的再三恳求下,警方将付敏海转至伊春市林业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付敏海于22时38分死亡。医院诊断其为多发性软组织损伤,急性肾衰、右心衰。
为讨公道父母奔走近十年
据伊春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份资料显示,1996年2月13日,伊春区人民检察院曾对谭晓波、宋林涛涉嫌刑讯逼供进行立案侦查。“但此案立案侦查后一直没有结论,谭晓波、宋林涛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孙慧贤对记者说。
据孙慧贤介绍,春节临近却痛失爱子,她伤心过度心脏病发被送进了医院,出院后她的头发就全白了。儿子被带走时还是好好的,怎么11天后就突然死了呢?既然已经对涉嫌犯罪的民警立案,为什么迟迟不做处理呢?从此,孙慧贤和老伴踏上了为儿子讨要公道的奔波之路。
刚开始,他们奔波在伊春市公安局和检察院、信访部门之间,但一直没有结果。
孙慧贤说,1998年,一位领导曾来伊春市视察,谭、宋二人担心孙慧贤夫妇会告状,竟然派人将孙慧贤一家看管起来。后来,老两口开始到黑龙江省信访办、省人大、省人民检察院、省政法委等部门不断上告,各部门均给予回复:交由伊春市有关部门处理,但还是没有任何结果。接下来的几年,孙慧贤和老伴去了十几次北京,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信访办递交控诉书。在老人家里,记者看到了厚厚一堆上访通知单、上访回执和处理来访介绍信。
2004年夏季,孙慧贤老夫妇的二女儿到北京工作,将父母接去。当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部门致电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督办此案,省人民检察院要求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依法查办。
两警察曾对嫌犯肉刑逼供
2004年8月5日,谭、宋二人被伊春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经检察院审查查明,1996年1月26日22时许,谭晓波、
宋林涛曾对付敏海等人进行讯问,并对付敏海使用肉刑逼供。谭、宋二人曾用木棒殴打付敏海,造成其四肢、腰部等多处软组织损伤,促使其间质性肾炎发作,于1996年2月6日经伊春林业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0月25日晚,记者见到了原伊春市第一医院外科的李医生。据李医生证实,1996年2月6日,付敏海被送到医院时,浑身青紫,脸和脖子已变形,腰、四肢、胯、腹及背部等大面积皮下淤血,阴茎及阴囊青肿紫大。现场很多围观者都目睹了付敏海当时的伤情,后来也为此打了证言。
据李医生介绍,当时刑警队探长谭晓波坚持不让外伤很严重的付敏海住外科,让其改挂内科。内科医生不收,谭晓波干脆将付敏海送回看守所。
据看守所留下的记录显示,1996年1月27日21时,付敏海被谭、
宋等人送至看守所,看守所值班人员发现付敏海伤势严重,当即提出拒收,并要求刑警队给予治疗,同时向所长做了汇报。后谭、
宋二人硬将付敏海留在看守所后离开。次日,经看守所医生检查,付敏海有血尿并且外伤严重。看守所再次要求伊春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带此人去医院治疗。2月6日,刑警队将付敏海带走。当日,付敏海不治身亡。
记者看到,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付敏海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导致大量有害物质分解及代谢毒物产物入血,在经由肾排泄时对肾功能和结构产生损伤,是导致付敏海急性肾功能衰竭发生的主要原因。
2005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文政审查意见为:付敏海因外伤体表较为广泛的软组织损伤引发肾功能不全,因未及时医学治疗,及其肾脏本身存在间质性肾炎的病理基础,用药中存在的问题,加重、加快了肾功能不全的病情发展,最终导致死亡结果。
一人在法院脱逃,一人被判七年
2005年2月23日,谭晓波、
宋林涛被有关部门决定逮捕,并准备将其押至看守所。据检察机关调查,谭、宋二人当时被送至伊春区人民法院四楼刑事法庭,准备下午将二人正式收押到看守所。当日15时许,谭晓波谎称上厕所,后在法院四楼卫生间脱逃。
5月23日,宋林涛涉嫌刑讯逼供一案改由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据伊春市友好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7月19日,该检察院以宋林涛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的罪名向友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9月1日,友好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谭晓波先用窗棱殴打付敏海,后宋林涛又用窗棱殴打付敏海,以逼取口供。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林涛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10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伊春区人民法院了解谭晓波在法院脱逃一事,刑事法庭的金庭长拒绝接受采访。在伊春市人民检察院,记者从主管控申的王副检察长处得知,谭晓波确实是在区法院四楼刑事法庭脱逃的,该刑庭副庭长涉嫌玩忽职守罪已由嘉荫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