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是一个大坎。 记者从检验检疫局部门获悉,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大户日本计划在3年内制定临时标准,最迟将于2006年5月实施“可用农药清单制度”。按照这一制度,出口日本的农产品将几乎不允许含有农药残留。同时,新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将
于明年1月1日实施。日本、欧盟的新规定,使我国农产品出口政策性风险增大,这对我国农产品的“高端竞争”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新“标准”限制农药残留
明年5月1日,日本将正式实施新《食品卫生法》,日方在该法中对714种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了1万多个最大允许残留限量标准,即“暂定标准”;对尚不能确定具体“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规定设定0.01ppm的“一律标准”,一旦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此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这个“一律标准”的潜在风险很大,将为日本今后实施贸易壁垒提供依据。该标准涵盖的范围很广,将涉及肉类、蔬菜、果汁、蜂蜜、水产品等多种农产品。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举例说:去年冷冻菠菜的“毒死蜱”风波,其实早在两年前,日本就想以此限制我们,只是当时没有相关法规参照而已。今后依据新食品法,没有参照的均执行“一律标准”,就能立即对我进行限制了。
一位专门从事食品和生活相关产品贸易的日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进口一般是“现需现买”,以后“进口前先要指导”,即前期下单后,要及时告知中国企业日方允许使用哪种农药、残留量为多少等,然后再进口。不然,一旦出现问题,进口商将遭受巨额罚款,企业也有倒闭的危险。
“从农场到餐桌”的环节控制
据悉,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欧盟新食品法,进一步放大了食品安全管理链条,要求食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即“从农场到餐桌”的全过程都要符合标准,否则欧盟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进口资格。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介绍说,该法规定十分严苛。比如特别加入的“动物福利”条款,规定猪必须享受到以下福利:一出生就享有至少吃13天母乳的权利;运输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24小时;宰杀时必须隔离,还要使用电击法,在猪完全昏迷后才能放血和解剖。如果不符合这些标准,生产的猪肉就不合格。
青岛农产品出口增3成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出口至欧盟、日本的农产品,全部来自于在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基地或农场。今年以来,我省农产品出口始终保持了平均每月近30%的增长速率,年底将有望突破100亿美元。
在全省的农产品出口当中,青岛一直稳居首位。据市外经贸局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农产品出口额达8.16亿美元,同比增长29.1%,占我市前三季度出口总额的7%,其中食品、蔬菜和畜产品是主要出口类别。在青岛农产品出口队伍中,龙头企业拉动作用尤其明显,但近几年来刚刚兴起的中小企业也日益加快农产品出口步伐。市外经贸有关负责人认为,在应对农产品出口高门槛时期,中小企业的生产流程尤其需要健全与整合,从而确保企业的健康快速成长。
“源头管理”将成企业重头戏
很显然,欧盟、日本新食品法的目光均锁定在了“源头控制”上,中国企业的出口成本和出口风险将随之提高。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士说,“今后,源头管理将是相关出口企业的一个重头戏。一要做好疫病防控,二是抓好药物残留。”他同时表示,我省许多龙头企业已经完全具备达标的实力,受到影响的将多是中小企业,这是一个在博弈中不断成长的过程,所有企业都要积极应对。
鉴于输日欧农产品面临的严峻形势,青岛市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也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时掌握日本对进口食品化学残留物的新标准、新要求,积极与检验检疫检部门沟通,及早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研究,积极应对,早做准备,实施符合新标准的规范化生产体系,尽可能减少对输日欧农产品和食品贸易的影响。
加快由标准执行者向制定者转变
为积极应对农产品出口面对的严峻挑战,有关业内专家也开出了“药方”。首先,要加快由标准执行者向标准制定者转变。目前标准制定成为企业竞争的制高点。而我国标准化建设一方面空白点不少,另一方面又多而乱,表现在标准的多样性,认证的多样性,归根结底是部门管理的多样性,农业、质检、外经贸、环保等部门都有本系统的标准和认证。应理顺农产品出口管理体制和质量标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同时,抓紧建立健全信息预警机制。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中央、地方、行业协会和企业四位一体的预警体系和机制,但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企业之间信息畅通共享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应尽快打通。此外,进一步提高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能力和终端市场销售能力。掌握完整的产业链,真正做到以销售为龙头,以研发为动力,应该是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