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尸案嫌疑人赵某
情人将性病传染给了自己,却反过来找自己要钱治她的病,出租车驾驶员赵某为此怀恨杀死情人,一天后又返回现场焚尸。
经近两周的艰苦工作,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在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成功侦破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10·23”杀人焚尸案,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已于11月3日晚被依法刑事拘留。
火灾现场惊现焦尸
10月23日清晨6时许,合肥市高新区十里庙前新庄居民董某早起时闻到一股异味,随即发现自家对面二楼东间窗户冒起一股浓烟。董某当即通知该房房东。房东踹开房门后发现火势难以控制,便拨打119报警。消防队紧急赶到,立即展开灭火工作。在灭火过程中,消防队员吃惊地在一块棉被下发现一具已被烧焦的尸体。
接到报警后,高新公安分局副局长方荣勋立即带领刑警大队一班人马奔赴现场。经初步勘察及现场走访,认定这是一起杀人案件,并迅速将情况汇报到合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桑宝庆获悉后,立即带领刑警支队刘健支队长和刑科所等有关部门同志赶至案发现场。勘察中发现,死者系女性,仰面朝上,躺在铺在地面上的一条棉被上,头部、手部和背部已严重炭化,在紧贴死者背部的棉被上有大量新鲜血迹。尸体解剖发现死者身受多处刀伤。
通过大量调查、访问,死者身份至案发当晚被确定。死者朱某,对外自称祝敏,上海人,今年42岁,早年是上海一名环卫清洁工人,数年前在上海离婚后来到合肥,现无正当职业,近年来单身租住在十里庙前新庄。
锁定可疑出租车司机
据死者周围邻居反映,10月21日夜,曾经听到该女子与他人发生过激烈争吵,并曾呼喊过“救命”。听取各组汇报后,桑宝庆分析指出该案应为熟人作案,杀人时间应为21日夜至22日凌晨1时许,焚尸时间应为23日凌晨时分。这一推断指明了侦破方向,大大缩小了侦查范围。会上成立了以分局方荣勋副局长为总指挥、刑警大队为主要力量的专案组,并从刑警支队二大队、高新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参与侦办。
通过调查走访,专案组了解到死者朱某平时白天不出门,夜间外出喝酒、唱歌,社会交往极为混乱,且常留宿陌生男子。这给案件的摸排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按照分工,专案组一路围绕与朱某有密切联系的关系人开展工作,初步划定了死者生前交往的岳西路、南七、双岗、董铺岛、清溪路等8处交际圈子,分片分组开展摸底排队工作;专案组另两路围绕现场进行反复深入的调查访问,对周围的住户、民工、个体美容院从业人员共232人逐一进行摸排。同时,针对死者夜间带不同男子留宿的情况,专门组织力量沿长江西路、二环路、青阳路等死者生前经常出没的路段走访。同时专案组还运用了刑事科技力量、张贴悬赏公告等种种行之有效的侦查措施,收集犯罪线索、证据。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由于惧怕,死者周围的住户有一半左右搬家到别处居住。侦查的压力和摸排的阻力也越来越大。陶志淮多次深夜听取侦查工作进展汇报,鼓励专案组民警顶住压力,克服急躁情绪,按照既定的侦查计划按部就班地进行。
有群众向专案组反映,前几个月,经常有出租车司机送死者回家,但体貌特征和车牌号码不详。一名美容店女子反映,22日凌晨,一名脚步匆匆的中年男子从死者住处的巷口出来,向十里庙大转盘方向走去。该男子椭圆脸,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结实。居住在岳西路口的一位居民反映,23日凌晨,一辆红色的富康出租车停放在长江西路某加油站边,而司机去向不明。获悉这些线索后,专案组王晓晨大队长、孙文昆副大队长等人立即抽调警力,对经常在五里墩至大铺头路段附近夜间营运、停靠的100多辆出租车进行秘密侦查。结合前期调查情况,一车牌号为皖A-84×××的红色富康车驾驶员赵某逐渐进入侦查员视线。
精心设计抓捕嫌犯
经过外围调查,专案组了解到赵某于1969年出生,1985年初中毕业于霍山县红旗木材厂子弟中学,1987年~2001年在安徽红旗木材厂当驾驶员,2001年2月后以驾驶出租车为生,为夜班驾驶员。赵某现居住在蜀山区岳西路某小区。有出租车驾驶员反映,在今年几个月前的一天晚上,该司机曾与一染黄发的中年女子在青阳路一歌舞厅前当街争吵,而该女子的体貌特征与死者朱某的特征十分相似。
为不打草惊蛇,专案组租了一辆出租车对赵某进行秘密跟踪监视,发现此人凝神发呆,心事重重,经常不拉生意空车游荡。为进一步贴近侦查,专案组成员候慧斌、李彪等人分批化装为乘客,仔细观察赵某的举止言行。在面对面的侦查中,侦查员发现了证实赵某涉案的大量有力证据。
专案组立即将情况向市公安局领导汇报,鉴于抓捕可能对赵某家人(赵某有一女儿在上小学)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赵某情急之下可能开车逃逸撞人,专案组制定了“秘密控制,适时抓捕”的策略。11月2日晚,专案组会同有关部门,从赵某夜间出车开始秘密跟踪。由于上下赵某出租车的乘客多,而赵始终控制着方向盘,4个抓捕组从青阳路一歌厅门口展开了“接力跟踪”,一直等待着最佳抓捕时机。终于,11月3日凌晨,趁赵某将出租车停在岳西新村附近小憩之机,抓捕组4辆车将出租车紧紧围住,侦查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赵某擒获。
根据赵某成长的家庭背景和其性格内向、人生观消极的特点,专案组制定了适当的审讯策略,并指定由审讯经验丰富的王晓晨、马正光、胡振国、邓辉等人按照既定的方案对该赵进行审讯。
被带至高新分局刑警大队审讯室的赵某很快调整了情绪,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并且谩骂公安机关“无理抓人”。针对此情况,审讯人员运用坚决凌厉的审讯语言迅速压制了赵某的嚣张气焰。待赵某转为以沉默对抗之时,审讯人员开始了真诚的思想沟通,与其谈论家常,对其成长中缺少关爱表示同情,并适时提出触及该赵灵魂深处的对人生的看法问题,以此感化和教育,唤起其内心的负罪感。在赵某思想动摇的刹那间,审讯民警又从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层面摆明利害关系,引导其尽早交代,争取主动。经几轮较量、感化,赵某终于放下心理包袱,交代了杀人焚尸的作案过程。
为五千元治疗费下狠手
2005年5月份的一天,赵某在青阳路开出租拉客第一次遇见了朱某。当晚朱某以没有零钱为由,将赵带至其租房处并且主动引诱,二人当晚即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在互换了号码之后,朱多次电话联系赵到其住处发生关系。
2005年6月,赵发现因与朱多次发生关系,已经身患严重的性病,导致夫妻关系不和。6月份的一天晚上,在两人再次发生不正当关系时,朱承认了自己将性病传染给赵的事实,并且向经济拮据的赵索要5000元为自己治疗,赵忍气吞声,夺门而出。之后的一天晚上,赵开出租等客时再次碰到朱。朱再次向赵提出5000元治疗费,二人为此当街发生激烈口角。其后,朱又不断打电话威胁赵,赵经常为此担心害怕。2005年10月19日,赵开出租车再次遇见了朱,赵主动提出要了结此事。
21日晚23时许,赵某携带匕首来到朱某住处,两人很快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且发展为相互厮打。厮打中,赵某把朱某刺死。后赵沿着十里庙大转盘长江西路路段向东逃窜,跑至岳西路口停放出租车的地方,驾车逃离。22日一整天,赵某寝食难安,当晚亦无心营运,驾着车在路上空转。为毁灭证据,23日凌晨,赵某把出租车停放在长江西路某加油站附近,步行至朱某住处纵火焚尸。
11月3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依法刑拘。·赵群峰 张静 本报记者 邵玏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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