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3日出台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划定了较为详细的“出行路线”,力争“十一五”期间,山东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130亿美元,年均增长15%;境外投资中方协议金额10亿美元,实际投资7亿美元,年均增长18%;发展10个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国际化经营程度较高的跨国经营企业,运营10个具
有一定开发权益的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大项目,培育10个具有品牌优势和专业特色的外派劳务基地。
路线一 围绕资源丰富、政局稳定、关系友好的国家布局
加快推进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努力缓解山东省能源和资源紧张的矛盾。鼓励企业在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铜矿、氧化铝、黄金、天然橡胶、木材等能源和短缺资源领域进行合作开发,鼓励制造业企业把高耗能生产环节向境外能源、资源供给充足的地区转移。围绕资源丰富、政局相对稳定、与我关系友好的国家和地区合理布局,重点是东盟、俄罗斯、中亚、伊朗等周边地区国家,中东地区国家,尼日利亚、委内瑞拉、巴西等非洲、拉美国家,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资源丰富的国家。充分利用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和各类援外资金,鼓励企业通过“以援助换资源”、“以工程换资源”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开发。
路线二 积极开拓欧美、 澳洲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劳务市场
大力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等多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推动油气、电力、城建、交通运输、地质勘探、矿产开采等优势行业和企业,积极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够带动山东省设备和技术出口的大型工程项目。支持企业争取国家援外资金、出口买方(卖方)信贷、商业贷款以及国际金融机构资金承揽总承包项目。鼓励设计咨询、施工安装、外经贸和生产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以项目为载体,强强联合,参与国际竞标项目。在深度开发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同时,努力实现对发达国家工程承包市场的突破。巩固日、韩等传统劳务合作市场,积极开拓欧美、澳洲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劳务市场。加强外派劳务基地建设,拓宽外派劳务领域,扩大外派劳务规模,创建山东劳务品牌。
路线三:鼓励企业到我国周边和非洲、拉美等地建立机构(小)
积极推动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化工建材、轻工食品、种植养殖、水产品加工等行业的优势企业,贸易先行,投资跟进,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到我国周边和非洲、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中心,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出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兴办具有不同特色的加工贸易园区,发挥产业聚集效应,提高协同竞争力。推进大型流通企业和专业市场在境外建立商品分拨中心和分市场,鼓励中小企业以联合体或出口代理等方式建立海外销售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收购境外品牌和销售网络,进入跨国公司产业链,将山东省制造业比较优势与发达国家的市场规模优势相结合。
出行优惠:对重点企业外派人员给予长期签证(小)
有关部门将对“走出去”企业简化境外投资项目和企业核准手续,对使用自有资金的境外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简化企业人员出国(境)手续,适当放宽企业人员出访次数、天数和国家(地区)的审批条件;对因项目需要的拟派出国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一次审批、年内多次有效”的出国任务批件;对列入山东省“走出去”先进企业排行榜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简化出国(境)政审等审批手续;对实力强、信誉好的民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批准可根据需要按因公出国(境)渠道办理手续。积极协调有关国家驻我国使(领)馆,对重点“走出去”企业外派人员在签证时提供便利,给予长期签证或多次往返签证。简化外汇管理审批手续,对中方外汇投资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境外投资项目,省级外汇管理部门直接出具外汇来源审查意见,并逐步向设区的市下放审查权限。
(完)(记者 庄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