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的“第二生命”更精彩 青岛市文化局副局长王纪生 进入老年期之后,文化娱乐活动成了老年人的“第二生命”。老年人渴望健康多彩的文化生活,有着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组织和指导老年人从事或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使老年人“老有所乐”成为文化工作者的一项重要
工作。近年来,青岛市文化局在丰富老年人文化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目前,青岛市市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广场有20个左右,3000平方米以上的广场有40多个,各社区都有大小不等的小型广场,基本能满足开展文化活动的需要。音乐广场、当代广场、海云庵广场等,已成为老年人活动的重要场所。如启动于2000年的“欢乐青岛”广场文化周周演,已成为国内知名的广场文化品牌。
二、打造老年文化活动的品牌。
2004年,青岛市首届“七彩夕阳”老年文化艺术节,是专为老年人举办的艺术节,这在省内还是首家。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组织各种文艺演出活动200多场次,各类文化活动在全市各个层面广泛举行,近6万老年人登台表演。老人们既可以参加到各自感兴趣的活动中去,展示自己的风采,也可以尽情欣赏同龄人表演的精彩节目。老年文化艺术节的举办,极大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我们将不断探索老年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形式和途径,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打造青岛市老年文化活动的品牌。
三、提高老年人的艺术素养。
在举办各类文化活动的同时,我们还十分关注“老有所学”。以教授老年人文化知识为主,如学书画、演唱、舞蹈、保健等知识。为此,在全市成立了群文辅导团,注册登记了一批群文辅导员,这些群文辅导员深入社区辅导,培育了大批文艺骨干。文化活动开展这几年来演出队伍由原来的东拼西凑到现在的“供大于求”,广场演出时各种队伍纷纷要求上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老年人由过去的观众变为演员,希望在舞台上演绎自己的生活,展示自己的风采。
今后,我们将按照“六个老有”的要求,高度重视各项老年文化事业的发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使老年人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愉悦身心,促进代际和谐、老少共融社会风尚的形成,为社会稳定和文明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