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2005-11-03 11:36:00 青岛晚报
自10月31日快速路电子眼正式启用以来,3天共抓拍交通违法行为200起。11月1日9时28分,益青出租车公司的鲁B-T433×号出租车行经胶州路与聊城路路口时因违反禁行标线指示被电子眼抓拍。今天上午,交通违法“明信片”将送达该公司,这是我市第一名因在快速路上交通违法被电子监控抓拍处罚的驾驶 员。此外,还有200张交通违法“明信片”(如图)今天逐个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明信片”通知后,须在15日内到指定的交警大队接受处罚。 曹为鹏摄影报道
自10月31日快速路电子眼正式启用以来,3天共抓拍交通违法行为200起。11月1日9时28分,益青出租车公司的鲁B-T433×号出租车行经胶州路与聊城路路口时因违反禁行标线指示被电子眼抓拍。今天上午,交通违法“明信片”将送达该公司,这是我市第一名因在快速路上交通违法被电子监控抓拍处罚的驾驶
曹为鹏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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