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经价格听证会听证,市政府同意,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和青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市内四区集中供热价格作了适当调整。从2006年1月1日起,居民类采暖每平方米上调2.4元,2005年到2006年采暖期实行分段计费,一次缴齐。(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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