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电梯”要用多少年?
乘客昨被困商厦电梯引出问题,市质监局:报废年限暂无强制标准
早报讯
昨天,一对母子在发达商厦乘坐货运电梯时打不开门而无法脱身。接到报警后,市南公安分局4号110警车赶到现场将母子救出。商厦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这部电梯
已使用了8年。记者就此咨询市质监局时,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电梯报废年限还没有强制标准。
昨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发达商厦一楼货运电梯上写着“装修”字样,暂时关闭。
中山路派出所的民警杨凤翱介绍,昨天上午7时40分许,他与同事接警后赶到现场。“一名30多岁的妇女和5岁的男孩困在里面,我们找来了木棍将门给‘别’开了。”杨凤翱说。
市质监局特设处汪工介绍,一般情况下,电梯使用年限是15年,而一些单位的电梯因保养不到位,实际已经是在“超期服役”。据介绍,因国家没有电梯强制报废年限的标准,因此检验合格的话,“过劳电梯”可继续使用。现在大部分单位都不愿申请报废电梯,而是申请检验。目前,我市有3000多台电梯,而每年报废的才40余部。
据了解,我市质监局将调研此事,准备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建议,考虑增加电梯强制报废的年限。(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