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撞死人,司机为表忠心,主动顶罪,结果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伎俩被识破后,领导和司机双双获刑。
今年春节期间,烟台某公司董事长汪某驾车回丈人家,返回途中,与一名骑自行车的行人相撞,致行人颅脑损伤当场死亡。看四周无人发现,汪某驾车逃离现场。回单位后,汪某将肇事行为告诉了司机,司机为向上司
表忠心,提出由自己顶替汪某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谎称汪某中途下车,由他接替开车。经再三考虑,汪某同意了司机的建议。司机遂按领导的描述到交警部门自首,在汪某的恳请下,二个随车回烟台的老乡为其做了假证。没想到,交警部门在审讯过程中发现司机的供述中很多与现场细节不相符,并查清了司机冒名顶替肇事的事实,遂依法将汪某拘留。
日前,汪某被芝罘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司机被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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