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济南10月31日讯(记者 王菁华 通讯员 曹国恩 李小齐)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今天联合通报了我省依法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同时公布了17起打击传销典型案件。
我省集中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以来,工商、公安等部门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账户、毁网络”等强力措施,有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
焰。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目前已捣毁取缔传销窝点和经营、培训场所3000余个,清理遣散传销人员7.4万人次,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32件。
今天通报的打击传销案例中较具代表性的有:
“露娜卡诗”传销案。浙江人陈新和许艳梅等人组成的传销团伙,以销售“露娜卡诗”化妆品为名,诱骗亲友来聊城,集体强行洗脑,要求每人交2900元购买一套产品,入伙者以同样方式层层发展下线。其中许艳梅发展下线达590余人,涉案金额171.6万余元;陈新发展下线达510人,涉案金额147.9万余元。2005年元月11日,该团伙12名案犯被依法判刑,并被处以罚金。
李钟元非法经营案。这是我省首起外国人非法传销案。这一以韩国人为主的传销组织,设立了会员(营业员)、主管、主任、部长、经理五级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会员交费加盟入会,并定期组织庆功、讲课等集会,不见产品,只发展“人头”,目前已发展会员千余人,收取会员费2000余万元。今年5月16日李钟元等8名涉案人员被抓获,同时查缴、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1300余万元。
利用互联网组织传销案。当事人陈超、徐海燕以一保健品商行为依托,打着“安旗网络营销”的旗号进行传销。其运作模式为:参加者经老会员推荐,交4618元加入费,登录安旗网站后便成为会员。每发展一位事业伙伴,即可获得50美元奖金或相应价值的产品,资金通过会员办理的牡丹灵通卡流转,产品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鉴于本案涉及人员较多,非法经营额较大,已移送公安机关审理。
陕西人强美平、郭锦全、王森传销案。今年8月份,以三人为首的该团伙在临沂市兰山区以做生意为名,将他人骗至临沂市,以每套2800元的价格,传销所谓沈阳坤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坤达健身皂”。至查获时,该团伙已发展人员300余人,涉案金额10余万元。目前,强美平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网络电话充值”传销案。安丘人张桂琴于2005年6月开始从事“网络电话充值”业务,策划发展下线会员。开展业务的平台是“增益达网站()”,要成为下线,先买10个网络话费充值号,交加盟费1286元后,再以每个号130元的价格销售话费充值号,发展下线会员。各会员每发展两个下线可以得200元碰对奖,依次类推提取佣金。目前该组织共发展下线30人,收取加盟费3.86万元。工商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罚款1500元的处罚。
“新世宝”肥料传销案。在我省非法传销农业生产资料,此案是首例。许昌市地龙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寿光分公司从2005年3月15日开始,实施以“会员制”销售“新世宝”肥料的销售模式。凡一次或累计购买“新世宝”肥料金额达到600元以上的顾客,再交60元寿光境内的免费送货费(包括资料费),就成为新会员。上代会员可以提取新会员购买肥料款600元的15%,再上代会员可提取该肥料款的5%。到今年5月8日查处时,该公司共发展会员130人,销售额78000元。工商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