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规范青岛市报刊发行秩序,坚决纠正报刊发行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社会资源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维护新闻媒体的形象和公信力,本报与青岛日报、青岛早报、半岛都市报、青岛
财经日报、老年生活报、青岛画报、招商周刊、读报参考、半岛新生活、青岛广播电视报等11家报刊公开承诺: 一、不对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含报刊)、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各种有偿促销手段征订、促销报刊。 二、不擅自降低报刊全年定价和零售及零售批发定价,调整定价要实行“同行议价”并向当地新闻出版部门报批。 三、不利用报刊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抵值摊派报款。 四、不在媒体上和各种场合虚报发行量及相关内容;不擅自发布各种名目的排行榜;不发布调查公司提供的或媒体自己统计的报纸阅读率等各种内部数据;不以新闻、广告等方式进行欺骗性宣传。 五、不以任何内容、任何方式贬损或指责其它媒体。 六、不以批评报道相要挟征订报纸。 七、文明发行不扰民,服从管理讲秩序。不摊派或变相摊派发行,不高声喧哗搞促销和发行,不打架斗殴谩骂同行,不在未经批准的路段设点摆摊。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85814926 青岛晚报200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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