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少年晓军(化名)在上学的路上,掉进一口无盖井,相关单位不予赔偿,晓军及其家人无奈将寻求法律支持。
今年1月初的一天早晨,晓军骑自行车上学,途经登州法庭附近时,掉进一口无盖井里,摔掉两颗牙齿,血流满面,被路人送进医院。
因晓军入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支付了8
00多元的治疗费,责任单位却拒绝赔偿。保险公司对于安装假牙等近万元的费用也提出异议,声称在保险合同中已注明“有关牙齿的费用不在保险理赔之列”。多方奔走无果,晓军和父母欲将保险公司及无盖井责任单位诉至法院。(特派记者
方春明 通讯员 荣宗)
责任编辑:林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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