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山市有关执法部门发出近5万张乱停车罚单。这一数据绝不说明多数车主愿意乱停车。这牵涉到停车场供给的问题:停车场的数量是否能满足需求?其收费标准车主是否能承受?停车场能否提供与收费相适应的服务标准? 这三者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
能导致整体的“故障”。必须承认,在目前国内各大城市,价格高、收费乱的现象屡见不鲜,广州市物价局正在制定下调停车场收费的标准,就是要解决车主因收费高而乱停车的问题。停车场的收费看上去是个市场自发行为,政府不应干预,但位于黄金地段的停车场,就带有某种准公共产品的性质——政府之所以将其规划成为停车场,就是希望它能够起到调节车辆合理停放的功能。如果停车场收费标准太高,等于丧失了这种功能。所以,政府应该进行必要的监管。 还有停车场收费后的服务质量问题。由于我国出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没有涉及停车场的服务职责,所以一旦停车场将车辆丢失,车主就很难得到赔偿。这看似对停车场有利,但车主可能会这样想:既然收费高昂的停车场不能保证停车安全,还不如将车子随意停放在马路边。 近日公布的《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除马路咪表停车场保留使用费概念外,其余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名称定为“停放保管服务费”,并明确规定:营业性停车场因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见,在停车场的问题上,绝不仅仅是一建了事,而是要从多个层面通盘考虑,才能避免罚单过多的现象。毕舸《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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